周易第五卦:需卦 水天需 坎上乾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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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:有孚,光亨,贞吉。利涉大川。

彖曰:需,须也;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需有孚,光亨,贞吉。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象曰:云上於天,需;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初九:需于郊。利用恒,无咎。象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;未失常也。

九二:需于沙。小有言,终吉。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虽小有言,以终吉也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象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象曰:需于血,顺以听也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象曰: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。
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 来,敬之终吉。象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。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

需卦卦象。上坎下乾。为四阳二阴卦。阳多从阴。以阴贵也。阴先于阳。所谓二君一民之象。谓阳尊阴贱。今尊者卑。而贱者贲。是反乎道。而阴以少成贵也。阴少而在先。阳众而在后。即君多民少之象。君阳也。民阴也。上下之差也。而非关乎卦位。以卦之体言也。卦以阳少为阳。阴少为阴。以少御众。即以君御民之例。然阳卦以阳爻之奇。阴卦以阴爻之偶。就三画卦言也。若合之。则恒反其阴阳。阳反成阴。阴反成阳。亦极则反也。需上坎下乾、皆阳也。而合成需。反为阴卦。乃因阳多阴少故也。此虽就六画卦言。而以八宫卦属论。亦如是也。需者、坤宫之卦。游魂之气。以坤游于乾也。下之讼卦。则乾宫之变。而离宫之游魂。以离气游于坎也。故乾坤离坎。四宫相通。先后天之位同。先后天之用变耳。需以坎乾合。曰水天需。坎居乾外。水在天上。以水上天。为云雨之象。由地位辨也。故需字上为雨。乾天也。天者覆下而四垂。云随天覆。下垂成雨。故需字下从而。而乃天字之形。亦覆而下垂也。古天字篆作。其字形如卦象。观字可知卦矣。需卦六爻。二阴四阳。初二三五皆阳,四上为阴。内卦皆阳。外二阴一阳。由卦之本体言。上下皆阳。由其合言。有纯阳与变阳之异。坎为中男。阳之变也。以乾交坤所变也。坎虽名阳。而后天代坤。故为变阳。非如乾之纯阳也。然上下相当。先后天之位相对也。以阳合阳。而变相得。故卦虽过。而不失于中。则由坎之上于乾,孚阴阳交用之义也。阴以上升。阳以下降。为正交之正。如泰如既济是也。泰以天交地。既济以水加火。皆得交用之正。而成和也。需亦如之。乾犹离也。坎犹坤也。故需与明夷、与泰既济相似。而讼与晋与否未济相类。以乾坤离坎相交为和,相背为戾。需与明夷。犹不失其和。若讼与晋则戾矣。此因上下卦之序不同也。而需者本与讼反。与晋对。反者为往来,对者为匹敌。各不同也。以坎与离、坤与乾、相对。而坎乾、与乾坎相反也。凡反者一卦之反。如屯与蒙也。需反为讼。讼覆成需。二卦只一卦耳。以上下易也。然上下既藉。则德用不同。其序已乖。则分合乃别。需与讼相差。即在此反覆间也。夫需之象。阳多阴少。阳急求阴。与屯蒙相反,屯蒙皆四阴二阳。而需讼则二阴四阳。亦恰相反。故屯蒙为阴求阳。而需讼则反是。阴以少而难应阳求。则有所求者必急。急则必争。故需后为讼。需求也。讼、争也。而需之所以为求者。以阳之所需也。夫阳者、气也。道也。神也。阴者、质也。物也。形也。以多求少。则求者切。而供之者亦迫。此需之所以为求也。然人物之生。所需之最近者。莫过其生活所用也。如饮食衣具居室之类。其至切者、饮食也。盖比人之初生。他无所嗜。唯欲乳拜。物生亦然。以所需关其生命也。屯蒙其始生也。则继之者。生之所需。故需次蒙。而以见圣人全生之道也。生者必有以全其生。育者必有以成其育。此圣人于民。必先利用阜生也。民若失其所需。则安能生哉。故需者求也。阳求于阴。明有求于物也。物以济人之生。成人之养。是物者。天以生养人物者也。百物皆然。而有所需者。有缓急之别而已。以需者须也。须者待也。待其所急而于之。顺其所欲而付之。此需之为应乎求也。而因象之见焉。故反阳从阴。因情辨物。此需之道也。圣人人情之至也。不能矫情以生。不能徇物以欲。则有待于需道焉。需者审所需。需后而后与之。辨所急而后待之。不戾乎情。不乖于性。不忘于物。不逞于欲。是格物致知之道也。需者格物之道。讼者致知之道。此大学始教也。故大学言格物致知。而及听讼也。此教义一贯者也。而后人多忽焉。不研易象。何以知其故哉。

此圣人于民。必先利用阜生也。

“阜生”一词,古义为生息、生长,亦引申为增加财富、使生养之物丰盛。其构词与《尚书·大禹谟》中“利用以阜财”一脉相承。伪孔传释“三事”曰:“正德以率下,利用以阜财,厚生以养民。” 孔颖达疏进一步说明:“利用者,谓在上节俭,不为糜费,以利而用,使财物殷阜,利民之用……阜财谓财丰大也。” 可见“阜”有使之丰盛、殷阜之义,“阜生”即令生养之资丰足。

“圣人于民,必先利用阜生”的意思是:圣人治理百姓,必先致力于物尽其用、使生养之资丰盛,让人首先具备活下去、活得下去的物质基础。这与《尚书》“利用以阜财,厚生以养民”的善政次序完全一致——先使财物殷阜、民用不匮,而后教化可施。需卦上坎下乾,云上于天,待雨而降,正是天以生养之物待民,而圣人法天以养民的象数表达。

有所需者。有缓急之别而已。以需者须也。须者待也。待其所急而于之。顺其所欲而付之。此需之为应乎求也。而因象之见焉。故反阳从阴。因情辨物。此需之道也。

逐句解析: “有所需者,有缓急之别而已”, 人生所需之物,其来有缓急之分。需卦之义不在“无所不取”,而在辨其缓急——急者先与之,缓者后图之。这是“需”作为“待”的前提:待不是空等,而是按轻重缓急安排给予的次序。

“以需者须也,须者待也”, 这是声训释义。《序卦传》:“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”《彖传》:“需,须也,险在前也。”需、须、待三字互训:需即须,须即待。但“待”非消极拖延,而是审时度势、待其当予之时。

“待其所急而于之,顺其所欲而付之”, 两句是互文见义: “待其所急而于之”——等到对方最急需的时候才给予(“于之”即“予之”,与之)。 “顺其所欲而付之”——顺着对方真正想要的方向去交付。 这讲的是“应求”之道:给予不在多,而在时机与所向。急时所予,一可以当十;非其所欲,多反为累。这正是需卦“待”字的积极内涵。

“此需之为应乎求也”: 点明需卦的实质是“应求”——上有云雨之施(坎),下有刚健之求(乾),施者待其求而应,求者待其施而需。需卦上坎下乾,坎为云雨、为施予,乾为刚健、为所求,二者相待相应,故曰“应乎求”。

“而因象之见焉”: “因象见义”——上述缓急、予付、应求之理,都是从卦象中看出来的:坎在上为云雨待降,乾在下为刚健待施,云上于天而雨未下,正是“待”之象。

“故反阳从阴,因情辨物,此需之道也”, 这是全段的落脚点,也是把前面象数讨论(需虽两阳卦合成而反为阴卦)与义理打通的关键:

“反阳从阴”:需卦名义上由乾、坎两个阳卦组成,但在八宫归坤宫、卦性归阴,此即前文“阳反成阴”“极则反”之落实。而之所以“反阳从阴”,正因施予之道贵柔不贵刚——刚健者若一味进取,则不能待;反从阴柔,方能顺其所欲、应其所求。

“因情辨物”:顺着人情物势之实(缓急、所欲),辨别所予之物与时。这正是“需”道在人事上的运用:不是以我刚健强加于人,而是因人之情、辨物之宜而后应之。

总括: 这一段把需卦的象数与义理收于一处:

层面 内容
卦象 上坎下乾,云上于天,待雨未降
卦性 两阳卦合成而反归阴(坤宫游魂),故“反阳从阴”
卦义 需=须=待,待其急、顺其欲而后应
人事 圣人养民,先利用阜生,辨缓急、因情辨物
总纲 需之为道,在“应乎求”——以柔顺之施,应刚健之求

所以“反阳从阴,因情辨物”八字,既是象数上的结论(阳卦合成反为阴卦),也是义理上的宗旨(施予应求贵在柔顺因情)。前面所有关于坎代坤、上下交易、德用不同的讨论,最终都归到这八个字上。

需者审所需。需后而后与之。辨所急而后待之。

这两句是对“需之道”最直白的操作化表述,把“需=待”的义理落实为两个先后次序。逐句看:

“需者审所需,需后而后与之”: “审所需”——先审察对方真正需要什么,不是我想给什么,而是对方缺什么。这是“需”的第一步:辨明所需之实。

“需后而后与之”——“需后”即待其需之后(等到需求确实形成、时机成熟之后)才给予。这与前文“待其所急而于之”一致:给予不在早,而在当其需。早予则非其所急,等于未予;需未至而予,是强施,不是应求。

“辨所急而后待之”: “辨所急”——在诸多所需中辨别何者为急。这是“审所需”的进一步细化:所需有缓急,不能一概而论。

“而后待之”——辨明急者之后,才有所待(等待其当予之时)。这里“待”有两层:一是待对方之急至,二是待己之予当其可。辨不清急,则“待”无所守;辨清急,则“待”有所向。

两句的次序关系, 两句是递进而非并列:

审所需(知其所缺)→ 需后而后与之(待需至而予)——解决“给什么、何时给”。

辨所急(知其所先)→ 而后待之(守其所待)——解决“先给什么、如何守待”。

合起来就是:先审其所需,再辨其所急,然后待其当予之时而予之。这正是前文“待其所急而于之,顺其所欲而付之”的展开,也是“反阳从阴、因情辨物”的具体做法——不以刚健强施,而以柔顺应求。

与全篇的呼应: 这两句把需卦的“待”从消极的“等”转为积极的“审—辨—待—与”四步:审所需 → 辨所急 → 待其时 → 与之。需卦上坎下乾,坎为施、乾为求,施者不遽施,求者不妄求,二者相待而成“需”。圣人养民“先利用阜生”,其施予之序也正是这四步:审民之所缺,辨民之所急,待岁时而予,因情而付。

需卦象。既以坎乾合成。而皆得中。是水天一气。雨在空中之象也。其所变化者。有关夫兑与离。二至四为兑。三至五为离合之成睽。以上下距也。两在空而末及地。亦相离也。则有所盼望之意。如早之望云霓也。夫物之初生者。唯苔与草。而其所养者。唯雨露与日光。天生之以成物。复与之以为养。不外于日光雨露也。无此则不生不养。则无物。是以物之所需者。日光雨而己。日光为阳。乾也、离也。雨露为变阳。坎也、兑也,需象以二者合成。纯取义于是。而以见天之生养万物。与物之待天以生与养。全由乎阳气之和也。以气化言。乾阳化离阴。坎阳含兑阴。以阳变阴。而成相得之物。然阳者表也。阴者内也。阴未来也。是阳有盼于阴。而不能不侍之也。如物之待日光雨露。必因时而后得也。有其一者。末必兼其二。有日光者。则盼雨露。多雨露者。则盼日光。皆不免于待。因待成需。因需成卦。此圣人示人以生生之道。而明乎生养之不可苟也。天固生之养之。而必有以调之。不调、则生者反死。养者反害。如过浸则腐。过旱则焦。腐与焦者。非不养也。失其调也。非不生也。失其道也。故曰中和者、天下之本也。唯道乃中。唯调乃和。需也者中和之则也。雨在天上。则不失于浸。日承水泽。则不失于焦。而万物皆以生以养。以全以成。不复负于天。不复戾于道。此需之所以为需也。盖过者非需。不及者非需。过者太多。不需而畏。不及太少。不需而怨。畏者无羲。怨者寡恩。故仁义之道无过不及。乃真需也。不生者不需。已死者不需。生而未死。乃诚相需。故需者。有必需之道焉。有宜需之道焉。有恰需之道焉。以合中和是也。此天下之本也。生化之序也。因乎二气之感。依于两卦之合。乃见需之义焉。非徒以明夫吉凶。察夫利害也。

就卦理言之。凡物之所养所求者。必因其所关重要。而莫能自已。乃不得不需之也。如人之生。食饮所需。衣服所需。居住所需。生聚所需。德业所需。皆视其必要。而后名之为需。若可有可无者。非需也。不独不需。或反拒之。以其害于身心。累于家国。则不得名之需也。如奢靡之嗜欲。净夸之习尚。邪僻之风。奇巧之物。诲淫诲盗之业。诱奸诱恶之器。所以害民德而损民生者。惑民志而毒民命者。皆不独不得为需。且当屏弃勿近。不独不得有需。且当禁制与接。此即节欲善养之道。而中和之至。性情之正。夫人之所以立为道者。即在此义。果不需而需。非需而需。则乖夫易之需。而人欲横流。天理灭绝。所谓生者杀之。养者鸩之。以速其生命。而趋于死亡。则天道已毁。人道已断。更何需之为。此乖乎生养之厉灾也。君子之所儆戒焉。故于需卦取本于乾。欲人之朝乾夕惕。而戒惧情欲之害。以保乎性命之正也。取则于坎。欲人之履险蹈危。习坎阱而不陷。指水示信。知坎窞而有常以合乎中和。而达于道德。是需卦、理以数着者也。人之所以别于善恶者。非生之殊。乃习之异。故习坎知险。为一生之戒。非性之差。乃情之误。故正性明乾。为终身之忧。乾惕以节其情。而需以正。坎险以比于欲。而需不迷。则需之道得。而人之生全矣。成己足以成人。成身足以成物。则需道之推广。即达人之功。格物之业也。物至知知。人道所始。岂仅养生已哉。而无物不得其生。无物不得其养。不悖不害。宁有他哉。天下共生成需。无一物之常所。比诸乾元大生之德亦无让焉。此需之为人物生养之正。而天地生化之原也与。

需:有孚,光亨贞吉,利涉大川。

  • 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
此需卦彖辞。明需之大用也。需以有需而得名。则其孚也宜矣。孚信也。合也。相得而相应。有和而有成。乃其德之昭于外也。盖需以坎合乾。以云上天。天水同气。阴阳相协。虽阳众阴绌。刚内柔外。而情之相望。志之相投。乃成相需。以称有孚。是其效也。有孚之象。莫大于风泽中孚。

内阴外阳。阳众阴少。以阳包阴。而相衔接。是曰中孚。言中之阴与外阳孚也。今需之孚由于是。阴下孚阳。上下相抱。阳上望阴。内外相承。故曰有孚。言其有类中孚也。然中孚。孚之至也。需以坎从乾。非全孚也。故日有焉。以需之相需也。非立和也。有待于时。非已孚也。有至于孚。孚者、必相抱相亲。如鸟之孵卵也。而需则待抱待亲。故曰有孚。气动而有阻。位立而有待。如云霓在望。而雨泽之将濡也。故有孚者明其必有合也。夫以阳求阴。以水之信。应天之春。春水相生。万物群育。则孚者。天之所以化育万类也。无阳不生。无阭不育。生育之合。乃需之用也。以需之从乾变也。乾主大生。需以全之。乾主大始。需以育之。此犹乳养其子。培润其孙。合之则生成。分之则夭折。故需之用。从乾化也。而因坎之阻于险。羁以时。故有待焉。然德犹在也。以克遂其生也。故曰光亨贞吉。利涉大川。光者元也。元而见者曰光。阳之昭也。日之明也。元阳本不见。而光则可见焉。曰光不曰元。明其用之见也。光亦似元字式。以为元而非元也。元则其体。光则用也。光亨犹元亨也。以乾在后天易离。而爻中又互离。天以日明。故以光亨称也。贞吉者。贞也而加以吉。则贞德之用于事矣。贞本赅吉也。利涉大川者。利也而非全利。唯涉大川之利。亦如坤利牝马之贞也。此本乾之四德。而大小殊。内外异也。乾上遇坎。天而逢水。故利涉大川。以水天一气。而德用同和也。以利涉大川。明水之利物。虽有阻而不阻矣。夫乾之为德全也。而需则有限。贞吉矣。而利止于大川。亨矣。而元见于光。则需之用己明矣。以需者、应求而予之也。生者养之。形者育之。非自生也。非自形成也。故德及于养育。而不加于始。不先于生成。犹鸟之己有卵而孵之。己有雏而乳哺之也。其用生生之次。成之既。而其象为日光与雨露也。日以暄之。水以润之。以遂其生。培其成而己。故称光以代元。称涉大川以示利。光者日之德。阳之用。川者水之德。阴之用。阳生阴成。不外光热与润泽也,而需之所本者即此。故四德虽具。而功用则殊。此固卦象所限也。而辞尤申明之。利涉大川。固为润泽之功。尚有舟楫之利。固为浸溉之用。尚有渠渎之宜。盖水之用大矣。如沟如池。如江如海。生物者所赖。储物者亦有需。养物者所宜。防物者亦有益。故水利之广。不独为润物已也。更有进者。则天空云雨。莫不蒸于川泽。人生饮食。莫不汲于泉源。而以制火之灾。生木之德。平调燥湿。防护城阙。其利之多。末可尽述。则需之利涉大川者。其为大利也乎。川者流也。川流不息。上下皆见其利。此云雨在天。而应见于利涉也。涉者相及也。连接也。度也而以利言者。言利所及也,不独为渡舟之喻也。以需之象。固以水在天上。则水之利。当及天下。非止于一川也。此所以称四德之全。而畧别其用也。

夫需之为道。因性情之正。嗜欲之宜。而后见焉。故曰需有孚。光亨贞吉。明其必本于贞正以为利。必因乎中道以为亨。而非中非正者。不足用也。反乎亨吉者。则吝也。凶也。吝之不亨。凶之弗吉。人所知也。而不由中正则吝凶。人或昧焉。盖未明需之道也。以需者、情之见也。欲之达也。情见乎外。欲达于物。而后有需焉。苟失中。则情马而忘其性。苟乖正。则欲恣而害于身。性则吾。身害则凶。此亨吉之与吝凶。纯系乎中正之与否也。辞曰、有孚光亨贞吉。虽明需之德。似于乾坤。而示需之道。却重于中正也。有孚者中也。贞者正也。有中孚之道。全贞正之行。乃合亨吉之占。否则戾矣。故需之为需。必先审其情欲。而辨于物好。必先固其性德。而察于是非。必有孚而后光亨。必克贞而后吉亨。吉亨者。天道也。孚贞者。人道也。人道不至。天道反常。人道不违。天道斯应。诚以需之卦合乾与坎。内刚外险也。夫情之急者。杀人勿恤。欲之甚者。暴天不惜。故罪恶之成。必因情欲。而咎殃之启。必缘之启。必缘物好。为其生于情。发于欲。易邻于恶也。设无以节之。其害不胜言矣。如水之溢也。如火之焚也。水溢乃倾堤。火焚乃燎原。其始也。涓涓之流。灼灼之焰而己。其终也。不可遏止。以挟其刚而行于险。则其蹈危伏祸。亦事势使之。故彖辞曰光亨。明其为火。使之有光。而勿燎物。曰利涉。明其为水。使之克济。而勿溺身。此需之大用。亦人生之大则也。苟不以性约情。以德却欲。则中正既失。祸殃无穷。杀众以快其私。毒物以穷其欲。则天地生化之道绝。而人物长育之道乖。宁复有需之用哉。

  • 《宗主附注》

人生于天地间。其有身也。与万物同。而必有以养之育之。以全其生。此不易之理。必然之数也。若有生而不育。有身而无养。不独无以全其生。亦无以延其类。譬诸小孩。无父母保护乳哺。衣服温凉鲜不夭拆。小孩夭折。何以延其宗。人类灭绝。何以位天地育万物。则世界不几混沌欤。故有生者必有养。有养乃克全其生。是生养之道。一贯者也。若养不至。谓之无生亦可。天地主生者也。而亦主养。生之养之。天之道也。人之事也。取天之物。而供其养。是人事也。故天生万物。生养俱备。而何生何养。则待人之自择。不独人也。物之有知者亦然。虎狼食肉。鲑蚓饮泉。各为其养。而遂其生耳。是养之于物。亦不可一时缺。唯人类尢贵其全焉。以人贵于物也。所谓全者。不独刍豢悦口。衣裳蔽身。居有其居。行有其道。唯安唯适。以生以养。而又必有仁义之道。忠信之德。礼以序之。乐以和之。智以明之。神以灵之。则所以养其心者。育其精气神者。亦当求其备也。是则人之所以为养者。其所关不重欤。易于屯蒙言生之初。而以需志养之要。需养人物。以全初生。其意固至切矣。而学者或忽焉。故夫子详述之。此需之彖辞大旨。皆以全生致养为本。无谕养身养心。养形养神。总不可无养。则名之需者。亦足见其所需之甚也。大哉需乎。天地生化之原始。人物绵延之枢机。皆在此需卦中矣。

又曰需之为养。饮食一切。凡有生者。皆有需于养也。至于人之为养。除在需见其大概外。以后各卦。尚有分论之者。如蒙之蒙以养正。小畜大畜之育德成用。皆其例也、而专言人之养者。则在颐卦。颐以养正为用。与蒙同功。而自求口实。与噬嗑同义。莫不通于需之用。其关道德之修养。性命之正。情欲之制。则如履、如节、如咸恒。如损益、如谦豫、各卦。皆本乾正性命、合太和之义。推而阐之。以明夫养者。而归结于既济焉。既济巳成也。言已达其养至于成耳。若徒身体之养。物欲之需。则噬嗑之外。如井鼎、如贲旅、各卦。又莫不本于需养之义。而着其要道焉。此易之全体大用。不外生成变化四字之推演。生者成之。有生必有养。人本生物。无时不求全其生。则凡生之所需者。何一不关人道。亦何一不属易教。此各卦再四论之。不以为渎者。实由养生之道。无在不需耳。今讲需卦。虽巳着其大纲。望读者推而寻之。以尽其养生之道。而竟夫圣人教养之旨。则易经一书、不虚读矣。

彖曰:需,有孚。光亨,贞吉。需也。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。其义不困穷矣。位乎天位,以中正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  • 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
此申释彖辞者也。言需之辞。有孚光亨贞吉之占。乃由于需之能须也。须则有时。有待则有合。有合则有得。需以坎居乾上。险在前也。天在水中。刚健而不陷。坎虽险而先于乾。是乾之动。应险而行。天以刚健而居水中。水天一气。是刚健而不陷。水与天随行也。以险在前。而不为阻。刚在中。而不至陷。则其义不困穷矣。困者行有阻也。穷者动而陷也。今需以不阻不陷。虽内刚外险。得气之合。为道之孚。故不困穷。需而不过乎物。须而适应乎时。求不出位。待不违天。则其所行必宜。所为必成。何困穷之虑哉。然以需称者。恒多患穷。以须称者。恒多忧困。求之不得则穷。待之失机则困。此情理之常也。而需之用则否。为其不失中正。而能以坎从乾。以水位天。天水相同。乾坎合德。此所谓位天位而正中也。坎之中阳以从乾变。乾之内健以应外险。其位得中。其用得正。故能有孚。而得光亨贞吉之占也。此数句、皆释有孚光亨贞吉者也。其利涉大川。往有功也。则释利涉一句。言需辞所云、利涉大川。明其行而不阻于险。刚健而不陷于困穷。故能往有功也。功者。用之成也。需以水天合。而气类之孚。道应德谐。如川之流。而光亨之大。贞吉之允。两相契洽。其用乃成。故利涉大川。明其所需之有得。所往之有功也。其道全在正中二字。唯中乃利。唯正乃通。利以应时。通以达道。达道应时。何功不立。何求不遂。此需辞之义。全在乎正中也。故过者、不及者。皆非中正。皆非利用。此圣人勉人知所处也。

需而不过乎物。须而适应乎时。求不出位。待不违天。则其所行必宜。所为必成。何困穷之虑哉。然以需称者。恒多患穷。以须称者。恒多忧困。求之不得则穷。待之失机则困。此情理之常也。

需卦“待”之道的正反两面:前半是理想分寸,后半是常情风险。我把它串起来讲。

前半:待而得宜,则无困穷– 需而不过乎物。须而适应乎时。求不出位。待不违天。则其所行必宜。所为必成。何困穷之虑哉。

这是“待”的正面的、理想的状态:

不过乎物:需有所求,但不越出外物的分际,不贪、不奢。

适应乎时:须有所待,但合于时宜,当待则待,当行则行。

求不出位:所求不超出自己的本位。

待不违天:等待不违背天时天道。

四者做到,则行必宜、为必成,没有困穷之虑。这是需卦“利涉大川”的底气所在。

后半:待而失宜,则穷困随之– 然以需称者。恒多患穷。以须称者。恒多忧困。求之不得则穷。待之失机则困。此情理之常也。

这是“待”的反面的、常情的风险:

以需称者,恒多患穷:凡以“需”为名者,常患于穷。因为需有所求,求之不得则穷。

以须称者,恒多忧困:凡以“须”为名者,常忧于困。因为须有所待,待之失机则困。

这不是反常,而是情理之常——等待本身天然带着风险。

两段的辩证关系: 前半说“何困穷之虑哉”,后半说“恒多患穷”“恒多忧困”,表面矛盾,实则是一体两面:

  前半 后半
前提 不过物、适时、不出位、不违天 求不得、待失机
结果 行必宜、为必成、无困穷 穷、困
性质 待之得宜 待之失宜
关系 理想 常情

也就是说:

“何困穷之虑”不是否认困穷的存在,而是说:若能守住那四个分寸,困穷就可免。

“恒多患穷”“恒多忧困”不是否定待之道,而是说:若失了那四个分寸,困穷就是常态。

合起来,作者是在提醒:需、须之名,本有穷困之虞;唯其有虞,才更见“不过物、适应时、不出位、不违天”的必要。 待而得宜,则需成;待而失宜,则需穷。

一句话: 需之道,成于分寸,败于分寸。守四者,则行宜为成;失四者,则求穷待困。此需卦吉凶皆在人事宜否之实义。

象曰:云上于天,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  • 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
此释需象及其用也。夫需者为养生也。养生者。生之不可少者而必得之。乃名需焉。人生之需。首推饮食。次则宴乐。盖饮食以养其体。宴乐以怡其情。是人之大欲也。人生而有身。知而有情。身体必有养也,情好必有乐也。虽圣人不免焉。故名之需。而象辞所谓君子以饮食宴乐者也。此辞之所指。含义甚广。为水为雨。为泉为云。皆坎也。视其所止而别之也。在地曰水。在空曰雨。在山曰泉。在天日云。一物而四名。且不止四也。凡此类者。皆得象焉。以坎先乾。则云天之象也。夫天与云。同其位也。乾之与坎。一上一下。亦同其气。故云天为需。言同气相求。同位相应。此数之自然。理之自至也。天与云同。气流德合。则其相需也。数理使然。天不为生物之主乎。无云雨以润泽之。则不生。天不为化物之宰乎。无云雨以蒸湿之。则不化。生也必得水之养。化也必得水之濡。有日之暄也。必得云之荫。有风之燥也。必得雨之溉。是天之需于云。而云亦因所需而需之。则云不自成。天之所化也。故坤得乾而变坎。土得水而蒸云。亦相需以成也。由天地之需。而万物生化。由人物之需。而大道流行。故需卦以云上天而成象。而君子则以饮食宴乐而成德也。夫需之于人。亦孔多矣。独举饮食宴乐者。谓情之不可止。而欲之不可纵也。情性之宜和。而物好之宜审也。饮食者。情之所需。身之养也。宴乐者。欲之所需。性之和也。人生必求其合道也。故节欲以适情制以顺性。性者正也。中也。以性主情。中正之道也。求者应之。而不许奢。待者予之,而不许汰。发乎情者止乎礼。发乎欲者、调乎乐。礼乐者。人道之始也。中和之至也。中以同于性。和以正乎情。情正而复于性。则人道之成也。故君子不弃饮食。不废宴乐。将因以调情性也。乾之刚健。性之体也。坎之险陷。情之用也。有乾在内。则坎不为险。有性在中。则情不为害。此君子因需而立饮食之礼。制宴乐之乐也。阴阳相接。刚柔相洽。人事之和。人道之正。此天下之所以治也。万物之所以生成也。天地之所以位育也。一道立而众善随之。故君子不可不格物也。物者。所需之宾也。主不害宾。宾不毒主。相安以生。相乐以育。则格物之至也。格者。明辨之而生成之。各得其所。而同乐夫天命也。书所谓格于上下是也。必有道焉以化之。有德焉以怀之。有典则焉以循历之。有礼乐焉以鼓舞振作之。是皆格物之事也。故需象释文。而举饮食宴乐。明君子之行。以孚亨贞之吉也。既亨且吉而免于困穷。复中以正。而成其道德。则饮食之不匮。宴乐之有方。又在言外矣。

需之大用。在有需而不急。有须而不退。是谓得中。是谓守分。盖以刚行险。以坚忍自持。以性正情。以节约自信。故能行险不陷。处动无阻。徐以为进。渐以为成。不饱所欲。则不蔽于物。不侈所求。则不罗于害。此中正之德。而能以道御物者也。故需象辞。申其义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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